最近在看儿童文学,Norton Juster的_The Phantom Tollbooth (诺顿·贾斯特《神奇的收费亭》)_。之前没听过,一本儿童心理学的书,《孩子们:儿童心理发展》,提到了它,作者说它是小时候跟《爱丽丝奇遇记》一起看的书,然后就找来翻了。
2
这是关于一个百无聊赖的少年的历险故事,读完整本书并不费劲(高年级小学生的读物),可是认真起来,很多单词也是很陌生。厦门是前两章的生词(有没有达人告知,这些单词是四六级、考研级、托福级还是GRE级?):
indignantly
shuddering
Lethargarians
daffodil
effusive
toppled
dejectedly
plaid
Ethiopia
turnpike
cloudburst
frowned
flopped
detours
budge
grumbled
glumly
shimmered
wailed
chuckling
cartographers
depicting
phonograph
dawdle
surmise
linger
loiter
wistfully
dillydally
lagging
plodding
procrastinating
snapped
conciliatory
scat
puffing
growled
hind
shuddered
hopped
whirled
gruff
ferocious
3
我接受的英语教育,看上去更适合看大人的书(说的是技术啊经济啊之类适合出现在英语阅读理解考试或者工作邮件里面的东西)。看虎头的图画书,一些单词还得现查。
4
同名的还有一部改编的电影,可以一起看,在youtube。
5
我读书还是带着强烈的实用主义倾向。读书,即使是好几十年甚至是数百年前的书,比起浏览即时的新闻,更有助于了解这个社会,尤其是在一个非母语的国度。
读了1979年的科幻小说,_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_(《银河系漫游指南》),才了解我手头的安卓手机为什么叫Android(书里面那个忧郁的机器人马文,名字就叫the Paranoid Android)。之前不会去查android是什么意思,只知道它是手机系统的名字,而且认为那就够了。
我手头这台三星安卓手机,名字叫Galaxy S4,现在觉得这个名字真的好。
《银河系漫游指南》的本意不是要我去了解安卓手机,但这的确是读书的积极副作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