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参加一个聚会。有人提出动议,有人附议,有人提出动议的动议,年轻的主持人显然有些不知所测,在提取大伙讨论和投票时引起不少混乱(比如,修正案的修正案的修正案…),这是台下有几位年长度听众就不时地提醒主持人注意维持讨论规则。
我看着是云里雾里,旁边有个朋友跟我解释,大伙用的是所谓parliamentary procedure, 在俱乐部和各种会议场合通用, 源自英国,所以年长的一辈熟悉,年轻人就有些懵了。 回家做些功课,原来这就是著名的“罗伯特议事法则”。关于罗伯特议事法则,大伙可以去google下,我记录一下有趣的东西。
在号召大伙投票时,主持人说同意的说AYE,反对的说NAY。都是很老的来自英国的词,AYE(念做”爱”)就是yes,NAY (念做“那”)就是no。当时只听见“I”声一片,纳闷他们为什么说“我”来表示同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