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点成年人话题,现实一种。陆陆续续,有几个朋友说到外遇的事。我对这个话题感到很别扭,除了其中有两个当事人都是我非常好的朋友,还有更重要的,这个事(affair)真不适合拿来说。不过既然已经在电话里说过些,我再来整理下思路。
这可能只是生活的一角浮出水面而已(从和谐的角度,我倒是希望所有的事情都不妨沉入海底),但还是觉得一些很现实的事情在慢慢侵入我们的生活。外遇这件事,新闻天天在播(所以已经不是新闻了),电影时时在演,不会觉得是很大不了的事情。但现实中的事,涉及很亲近的朋友,你就能体会到更多哭天抢地的成分:不轻盈,不浪漫,不漂亮,很糟糕的事。在现实里,就故事来说,一点都不吸引人。我承认,这是现实比较残忍的一面。
0. 言说
刚提到,外遇这个东西,可能是很不适合摆出来说的。我相信,在下面的论述中,也没有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但这正是我需要的结果。而且,为了达到类似的结果,这里的叙述外遇的文字,跟外遇本身比起来就显得太平淡了。
苏格拉底说没有经过反思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同样,没有经过考虑的外遇也是不精致的。一旦你接受这个观点,你就中我的圈套了:因为这个问题很难说清楚,关于外遇,一旦有了反思,你将永远在思维里徘徊,从而保持了现实至少是表面的和谐。
哈姆雷特外遇的可能性不大,不是因为他有高贵的出身,而是因为他有高贵的犹豫。你看,犹豫除了展现思维的深度和对人性复杂的考虑,还有这等现实的功用。
当然,这个圈套的脆弱之处在于,一旦你跳出这个框框,约束力就降为零。而这也几乎是一念间的事情。
1. 伦理
外遇,听起来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伦理话题。这没错。但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很难把这个话题说清楚。事实上,就我有限的阅读,没有一本标准的伦理学教程愿意就外遇问题做大段的论述。这里问题不在于道德是否应该缺席,而是因为涉及更多的是个人隐私问题,怎么说都不方便。在这个问题上,假设你持严格的道德观(在道德层面批判出轨的一方是很容易的),你将陷入很尴尬的境地:只要定义一个尺度,你生活中很多事情就不合适了,比如说哪怕是一丁点的念头都可能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虚伪的道学家可能就这样产生了。但是,要是放在道德框架里考虑,你整一个宽松的道德标准又似乎不太合适。所以省力省心的做法就是,在伦理学教材里,外遇这问题,干脆就留空,个人选择,个人承担。
看,外遇这个伦理问题,放在伦理框架里考虑,要得出建设性的成果真是很艰难。在学理上,我看到更多的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研究这问题,解释比如为什么会出轨,其方法也大多是观察性的。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主要是为了提供事后解释,不形成什么“你应该或者不应该什么的什么的”道德戒律。
或有人说,要是既不持严酷的道德观,但也不让道德缺席,只是定义一个恰当的尺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比如,发乎情,止乎礼,何如?
这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有相当的吸引力,看着几乎就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但是,止乎止容易,止乎不止就难了,这里最大的问题是,“暧昧”,而且你也会承认,这通常是危险的开始。
2. 智慧
我很不情愿在外遇这个话题里扯上佛教,相当地煞风景。佛教说“摒弃你的欲望吧”,但相信我,这里提佛教不是为了让人们因为性趣索然从而摒弃外遇什么的(当然,你还可以因为其他理由)。
佛教以一种很聪明的方式介入这个问题。在宗教(以基督教为代表)社会,和现在的世俗社会,在道德框架里谈外遇,通常说”你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做什么什么就是一个好人(好公民),做什么什么就是一个坏人(坏公民)”。但前面说过,关于外遇这个伦理话题,我们可能需要跳出道德思维的本身。这不是让道德缺位,只是一项思维实验。
跟功利主义有些类似,佛教主张减少痛苦。怎么样才能减少痛苦,佛教不说“你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佛教的教导是,你得放聪明点(“智慧”、“般若”、“佛”、“觉”)。循着这个思路,在这个坚硬的现实中,这个事情引发的比如伴侣哭天抢地的争吵、亲人和朋友的不解将很快抵消外遇本身带来的愉悦。在功利主义者看来,这不值当,在佛家看来,这就是蠢了(“迷”)。
上面佛教在没有引入道德律令的条件下剔除了外遇。它的好处是比较干净利落,给人的压力也小很多,不需要在道德的框架下闹不几米。它的缺点就是比较主观,对快乐、痛苦以及时间跨度的定义比较主观,比如,外遇愉悦的程度和持久度(这里认为它是短暂的),它的伤害则被认为是严重的和比较持久的。不过总的来说,这种假设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
3. 机会主义
佛教讲究智慧。那么有聪明的人就会说,如果足够聪明,有外遇但让伴侣忽忽不觉,这样得到愉悦又不伤害任何人,这样从快乐增益的角度来说,岂不是好事?
可以理解,这也是一个比较受欢迎或者比较流行的论调。显然,这把问题变得更主观了,这聪明劲,得到啥程度啊。
不过,即使到被发现的概率很低,考虑到后果的严重(见上,“痛苦”),按照期望法则,这也是一个需要非常谨慎的事。倾向于考虑较低的概率是一种侥幸或者机会主义的想法。机会主义的特点是不够稳定,显然不能够作为行动的准绳。
或曰:相机而动啊。相机而动(“动态不一致”),这对人性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不仅仅体现在外遇方面。能举出例子来表明单一规则(原则)在长期要优于相机而动,但是,人性不耐,偏向即时满足(Instant Gratification),——这又把话题推到个人选择个人承担里去了。
关于机会主义、相机而动,我觉得这是比生物本能还强悍的对手。这是比外遇本身更严肃的话题。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