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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媒体和网友报导陈光标高调行善,他本人也以道德标榜。你可以说陈伪诈,也可以说,无论他高调说什么,倒是真正捐了些钱让人得了好处。评价陈,涉及道德评判,很多人说会这因人而异,但这个问题还是能说清楚的,关键是你自己持什么观点。
比如,第二种观点,说陈虽然捐了钱还要受益人敲锣打鼓道谢之类,但毕竟给了人好处,这是好事情。这种观点,不管有意无意,基于的是某种粗糙的功利主义的立场。但根据歌德的道德观,做好事而且有好的动机才有道德意义。同样,不管有意无意,这第一种观点,在康德的框架下就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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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的观点,在康德与功利主义之间。康德的理论,鼓吹人是目的而非手段,道德与现实具有一定的距离,这些都拥有极大的理论吸引力。不过,在康德框架里的主角是具有理性的人,这在回答当今一些重要问题时显得不够有力,比如当涉及婴儿、残障人以及动物保护这些话题时。
功利主义在理论上的好处是比较简洁有力,而且与平等以及其他原则相容。在最大化,比如,一个群体的愉快程度时,只要认为每个对象愉快的权重都是1,就可能方便地导出平等的基础,而无需借助“理性”或者“道德人格”之类的假设。在这样的功利主义框架下,性别、种族、区域、智力区别、政治派别等等都不能够成为不平等的借口。
功利主义的坏处,是它很容易被庸俗化或者粗俗化,并成为多数人统治(暴政)的一个借口。这的确是一个挑战。不过,只要功利主义与平等原则相容,在很多场合,都是可以得到公开辩护的。这个等找些具体例子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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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统治(暴政)。我很奇怪,在一些非民主而且平等原则得不到贯彻的群体里,为什么还有人对“多数人暴政”这个话题津津乐道。真正的杞人忧天了。
当雅典人民投票处死苏格拉底的时候,你可以说是群氓处死了一个哲学家,是多数人的暴政,而这仅仅是因为,雅典当时是民主政制,苏格拉底死于一个投票结果。
基于现实的考究,最大多数的最大福利,也就是功利主义,对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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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理论让人崇高而纯粹,功利主义则出自经济学家或政治家的视角。康德不赞同功利主义,当代自由主义哲学家如罗尔斯也反对功利主义,但它们并不是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比如,它们都主张一种普遍的视角。康德说“只按着那种你同时也想望它变为普遍规则的准则而行事”,在罗尔斯的“无知之幕”下,也不能仅仅考虑某一种特殊的利益。这是我看到的最大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