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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伦理观

伦理观大杂烩:

1. The Golden Rule

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 (see Matthew 7:12, or Luke 6:31)

 

《论语》里称做“己欲不受,勿施于人”。

2. 休谟:同情(sympathy)

这里的同情是人同此情之同情,跟pity还不一样。

在《孟子》里,这大致叫“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我认为有些人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感受力,但同情仍然是人性的一个有力的原则。

3.罗尔斯:无知之幕

这是让人心动的理论,见这里这里

在你不知道你的禀赋时(处在“无知之幕”中,你不知道你的家庭条件、智力条件等等),你制定的规则就不会对出身、教育等等有不公平的倾斜。比如,你不知道你将出身在农村或是城市,那你就不会同意诸如城乡二元制之类的政策。

这类似于你来切蛋糕,然后让对方挑选。“无知之幕”这个机制(思想实验)能保证一种相当的公平。

有机会平等的倡导者批评“无知之幕”。比如,大伙在考试之前决定考试分数,大伙都不知道各自的考试能力如何,在“无知之幕”下,那是不是要决定让每个人都及格?这是一种很有启发意义的批评。但“无知之幕”不一定要导致绝对的平均主义,所以仍然给机会公平留下了相当的余地。

4.彼得·辛格

辛格是我去年发现的伦理哲学家。他的理论给我很大的吸引力。在他看来,伦理的普遍性就是要“超越个人的视角,进入不偏不倚的旁观者的立场”,并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给予平等的考究(一个人的利益需要而且只能count一次)。

辛格采取的是一种基于利益的功利主义态度。上面提到的罗尔斯就是当代对功利主义的主要反对者,但是,基于利益的功利主义也不必一定推出多数人统治的观点,所以在我的个人理解里,辛格和罗尔斯的理论可以并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