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余行之不迷,虽颠沛其何伤。
昨晚早早洗漱修理,老吴还在小房间看书,一看居然独占大房间了我。随手抄一本床头书,有《离骚》一篇,兴致高涨,正好大声读出来。先是坐床头读,斜倚床头读,再是站床上读,手舞足蹈,致使床上的风景,看着非常可疑。
《离骚》三百多行,近三千字,记下时,这次读一遍,竟然用了近一刻钟。迎面扑来的生字,呼呼不觉的典故,高中自豪背过的这首长诗又陌生起来。好久没动嗓子,一圈下来,赶紧喝一大杯水,噫。
难得的新鲜的陌生感。感慨《离骚》写得这搬好,我每天还读那么多垃圾文字干嘛。
一会老吴过来,乘着兴致,站床上给她念些乐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