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坐在沙发上看完了劳伦斯的小说《儿子与情人》。
其实心里一直很愧疚,作为中文系的学生,读过的作品实在是太少。于是在开始工作之后,开始从书店把好书往家搬,也渐渐打算把好书往脑子里搬。可惜人生一世,能看的书实在是太少了。一年12个月,能认真看完20本书就是一件非常奢侈和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于是今年的我老老实实列了10本必看书,在其他中途闯入我视线的书之外,这些都是今年必须看完的书,雷打不动。
说说《儿子与情人》吧,劳伦斯的作品是以禁书为标签的,在传统的文学史中顶多也就是一笔带过。没读他的东西之前以为其中有多少诲淫诲盗的内容,读完整本书,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19世纪甚至是20世纪初的道德标准比起现代社会是森严保守多了,当然,在某些同志眼里,也可以说是道貌岸然多了。不禁想起哈代的《徳伯家的苔丝》当时也被列为禁书。它们更多的不是以露骨的描写,而是因为对当时社会的道德规范的挑战而被禁。像这本书里面“儿子”对“母亲”的过分依恋,和未婚少女与有夫之妇发生性关系这类。
从阅读体验来说,这是一本比较枯燥的书,从头到尾可以说没有一个高潮,甚至连起伏都没有。书的开头一部分主要描写心思细腻性格沉稳对生活有小资追求的“母亲”的婚后生活,多是失落伤神无奈;后面大半部分主要写二“儿子”保罗从十四岁左右至二十几岁的生活,主要围绕他和母亲以及两个情人的关系展开。内容展开的方式是小段的情节、小段的对话和小段的景色描写夹杂,就像最平凡的生活一样波澜不惊。笔调沉稳、缓慢甚至有些拖沓和无聊,作者也不知置身何处,整个叙述经常使读者产生困惑,不仅是因为笔法不一致,更经常是因为作者笔下人物的感情、行为或者作者加诸其身的形容词让读者摸不着头脑,作者几乎没有将笔触往人物的内心多探索一点点,描写仅止于简单的对话、粗糙的行动。
或许这本书的精华需要读者更多的耐心去体味,而我在阅读中也确实是停下来一次细细琢磨书中的内容,不过只有一次。作者没有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或足够的吸引力使读者在他的叙述中停下来思考一下。这是一本没有或者说无法触及人的思想和灵魂的书,在我眼里也就不算是一本好书。这本书为我提供的唯一一处思考和最大的阅读感受在于对庸俗而无奈的生活的感慨,和生活就是如此的凄凉之感。虽然作者在最后一段用充满象征意味的笔调写主人公保罗“加快步伐,朝着隐约中热气腾腾、生气勃勃的城市走去。”然而,在我看来是如此的无力,或者说是作者强自压下心头的悲观,写下这么一笔无法给人任何希望的关于希望的寄语。
写到这里,突然意识到是不是现代作品的阅读已经改变了我的阅读体验和审美观念,是不是我们一直所鼓吹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张狂和变形已经深深地影响到我对小说的期待?小时候看的那些国外名著,现在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心情坐下来看得下去。现在想起三册巨厚的《三个火枪手》和号称长河小说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就后怕啊。
Anyway,不想那些烦人的理论之类的东西,就单纯的阅读体验来说,劳伦斯的作品不是我喜欢的风格,可能现在的我读它对它有些不公平,那也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