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提到要在北京工作。工作,讨生活就是。选定北京,因为下面要迁出一个隐喻,我就斟酌着说说为什么。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像昆明,像敦煌,像厦门,像丽江,我的感受是我能玩得更尽兴,更忘我,但在北京就没有这么恣肆,可能就认定了它将会是我讨生活的地方,而现在我是一直在这求学,这些都是严肃的话题,简直没有玩的心情。我还没去过上海,但我以后上海工作的机会也挺大,但那样就把上海当成了北京,从而失去游戏的心情。留在北京,那上海就像昆明,我没去过的地方,广州、杭州之类,都是昆明。北京就这么被选定。
我喜欢北京,它映射的其他城市,总会给我别样的惊奇,跟老子说的,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待在北京,给我坚实的基础,这样对其他的城市才能抱有审美的态度。这可以附会另一种美学,怕有心人先读出来,我点破得了。这种说法认为,对男子而言,老婆是一回事,欣赏其他女子是另外一件事。一些例子说为了保持那种陌生的感觉,某男和某女一辈子呆一块,就是不结婚。这都是才华横溢的人物的故事啦。